证监会给南纺股份的行政处罚显示,南纺股份2006年到2010年连续五年累计虚增利润3.44亿元。其中2006年度虚构利润3109.15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127.39%;2007年度虚构利润4223.33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151.22%;2008年度虚构利润15199.83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962.40%;2009年度虚构利润6053.18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 382.43%;2010年度虚构利润5864.12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5590.73%。完全疯狂的财务造假数据。
据南纺股份2012年一季报,到201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股东总数为16258户,而目前提起索赔的股东尚不足百分之一,实际本案只要投资者在2007年3月31日到2012年3月27日买入南纺股份股票,并且在2012年3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就符合索赔条件,但因为更多的投资者无法知晓这一信息而可能在2016年5月17日诉讼时效届满之前错过这一索赔消息。
更加需要提示的是,2016年3月初,法院已经做出了投资者胜诉的判决。
几乎99%投资者未参与索赔这一情况,先反应出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即如何解决投资者索赔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让投资者知道有的案子已有胜诉判决,后续需要提起索赔才能获赔?让更多的投资者知道可以索赔已经胜诉可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投资者权益保护话题。